yake 博士生 注册 2009-11-15 消息 1,404 反馈评分 30 点数 71 所在地 香港 2015-02-12 #1 少数人对多数人专政是一种不公,多数人对少数人专政是另一种不公,同理,先富剥削贫穷是一种不公,但均富思想也是对富人的另一种不公。任何历史阶段任何社会制度,富人总掌握着话语权,穷人能掌握的是抗议权和不合作权,但公民社会还未成形的我国,权益申诉表达重重受阻,公民组织不能建立,决策来自“道德思想典范”的权力顶层,抗议权和不合作权处于单打独斗不能形成合流的状态,试问,公民社会如何确立?
少数人对多数人专政是一种不公,多数人对少数人专政是另一种不公,同理,先富剥削贫穷是一种不公,但均富思想也是对富人的另一种不公。任何历史阶段任何社会制度,富人总掌握着话语权,穷人能掌握的是抗议权和不合作权,但公民社会还未成形的我国,权益申诉表达重重受阻,公民组织不能建立,决策来自“道德思想典范”的权力顶层,抗议权和不合作权处于单打独斗不能形成合流的状态,试问,公民社会如何确立?
电 电白ggq 研究生 注册 2014-05-01 消息 1,047 反馈评分 1 点数 0 2015-02-13 #7 邓小平的理论是这样说的: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,然后先富起来的这部分人带动贫穷的这部分人一起共同致富。但是现实告诉我们,没有共同致富,富人只有越来越富,穷人只有越来越穷。